1、建设期投资补助:
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大小,给予相应的建设期投资补助。
2、运营期投资补助: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给予相应的运营投资补助。
3、贷款贴息:
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连续3个年度内,按实际支付银行的利息数,给予最高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4、新上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
企业新上重大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2%-5%进行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为500万元。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15%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为300万元。
5、工业企业“巨人计划”: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生产和税收保持增长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6、人才政策:
2016年6月出台的《黄石市鼓励引荐高层次产业人才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企业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给予企业以下五类奖励:
(一)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并成立“院士工作站”,每一人奖励20万元。引进并在黄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每一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二)引进入选“东楚英才计划”领军人才,每一人奖励10万元;入选“东楚英才计划”创新人才,每一人奖励3万元。
(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国内500强企业、着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或者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并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每一人奖励2万元。
(四)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高薪从市外引进高层次
人才担任职业经理人,并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奖励企业5万元。 (五)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开展项目合作。对有明确合作项目且合作稳定的,授予市级教授专家工作站称号;其中,合作项目成果明显或获得国家、省级奖励扶持的教授专家工作站,给予建站企业一定奖励、每年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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