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生态环境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襄阳市襄水河流域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庞公片区)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襄水河位于襄城区,是我市历史文化名河。襄水河流域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庞公片区)是“九水润城”战略的一部分。通过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把襄水河打造成“防洪通道、景观廊道、生态河道”,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有重要意义。
襄阳市襄水河流域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庞公片区)建设地点在襄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排涝渠道长6.5km,新建护城河连通渠1.75km,新建泵站和防洪闸各两座,河道沿线生态恢复,项目总投资约为29252.8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为庞公中央公园至滨江路段河道治理工程(庞公中央公园湖泊面积10万m2,庞公路至滨江路河道约950m),并配套实施初步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襄阳市襄水河流域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庞公片区)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2)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为庞公中央公园及滨江路段河道治理工程:庞公路至滨江路河道越950m,并配套实施初步的景观绿化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报建审批所需的评价、评估等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项目移交等(招标人已委托的工作除外),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3工期:365日历天。
2.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具备设计综合甲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综合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该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的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或市政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业绩。
(6)EPC项目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水利或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EPC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水利或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EPC项目施工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白色及以上。
(9)投标人不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应满足(1)~(9)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ysztb.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7年08月19日9:00至2017年08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项目,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完成报名及文件下载工作)。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本项目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